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施细则》,为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多项政策扶持港澳青年就业
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实施细则》对港澳青年和初创企业进行界定。港澳青年是指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
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初创企业是指成立不满2年、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根据实施细则,深圳市将通过多项政策扶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包括:
- 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场地,为港澳青年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
- 推出创业补贴,对在深创业的港澳青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补贴;
- 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港澳青年了解深圳市场和政策,提高创业成功率;
- 支持港澳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交流合作
此外,《实施细则》还提出了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包括:
- 鼓励港澳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习、就业和创业,加强区域间人才流动;
- 支持港澳青年参加粤港澳大湾区的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活动和青年交流活动,拓展交流合作平台;
- 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的推介和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这些政策的出台也是深圳市积极响应国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深圳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为区域内的青年提供更好的就业和创业机会,推动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
同时,这些政策也将为港澳青年和深圳市的企业家们搭建更加紧密的联系和交流平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融合和发展,为区域内的企业家和青年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