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六. 8月 2nd,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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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道美资券商能避税?别逗了!

META财经| 谷笠

谣言总想抄近道,税网只认合规路——全球征税时代,清醒的投资者从不赌‘法外漏洞’,只算‘明白账’。除了CRS,你还需要知道FATCA。

各位巴菲特们想必都耳闻了这么一个消息——境外炒股要追征税款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

先是自四月下旬开始,社交平台上开始有网友发布关于接到当地税务机关短信甚至电话通知的消息。一段时间的发酵过后,财新发布了一篇名为《炒美股要征税?律师解读境外投资收入缴税范围与标准》的文章,不少投资者从这里知晓了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标准)为何物、有何用。

舆论里的偏负面反馈主要有几种:

不信的。我没有接到税务机关消息,这事就不存在。

误导人的。有评论开始宣扬“美资券商能避税”言论,对尚未吃透政策的投资者形成误导。

消极惆怅的。主要是那些部分境外交易盈利但总体亏损的投资者,担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慌不择路的。有些网友反应收到以券商名义发来要求更新税务信息的短信,结果点进去操作后资金受损了。这一趴进入了反诈工作的范畴,谁能想到电诈手段如此紧跟时事?

理性面对的自然也有很多,四月底五月初已经有投资者表示完成了补缴税款,还有投资者在积极科普CRS之外的美国FATCA(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体系,意在提示广大投资者切莫未知全貌偏听偏信,盲目把资金投入美资券商就以为进入了“法外之地、税外空间”。

这也是笔者要重点澄清的谣言,美国与中国亦有税务信息交换机制,美资券商总部及其香港子公司,非避税天堂也。

美资券商避税之几不能

首先,美资券商在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已加入CRS的120余个国家和地区展业,需要上报税务资料。

按照CRS规定的内容,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展业的金融机构需要将资料传输给当地的税务机关,由当地的税务机关统一实现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换。

以盈透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透香港)为例,即便这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美资券商,但盈透香港作为在香港持牌展业的金融机构,亦须遵守CRS的相关规定。如果客户由香港A券商把股票账户资金转到盈透香港,转移后的账户信息仍然须由盈透香港按CRS要求进行报送。

除了中国香港,美资券商避税的第二不能,便是在美国也仍非“法外之地”。

这里说的“法”,便是FATCA(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或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

别看今年以来特朗普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政治戏码,实际上美国有着非常严格的税务要求。目前,美国虽不在CRS体系内,但其早早就就单独设计了一套与别国的税务交换体系也就是FATCA,并通过此法案实现与别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

中国早在2014年就与美国签署了FATCA协议,全球也已有113个国家和地区与美国签署FATCA协议。这种双边信息互换机制下,“实行全球收入征税国家的税务居民,在美国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也将会被交换回本国税务机关,并产生相应税务后果”。(引用内容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

换言之,即便投资者通过盈透证券等美资券商的美国总部开户,其账户余额、股息收入等数据仍会通过FATCA机制回流至中国税务机关。

CRS加上FATCA,所谓美资券商是“避税天堂”的谣言彻底被击破。

那些鼓吹大家将资金转入美资券商的舆论,有一部分的确是不知全貌出错了主意,还有很大一部分则完全是别有用心,利用投资者当下的信息差,徒增投资者的操作成本不说,根本无法从税务信息交换的根源上实现避税。

重要提示:不必过于焦虑

笔者先带领大家看清CRS和FATCA两项协议的运作逻辑。二者本质都是跨国税务信息交换的“管道”,而非征税的直接依据。

其运作如前图所示,遵循“金融机构→本地税务机关→他国税务机关跨境交换”的三级链条。协议内的券商等金融机构需将非本地税务居民的账户信息提交至本地税务局,再由后者与中国税务总局交换。

好,现在来说已经在香港券商开户炒股的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CRS协议下,税怎么收?

注意,CRS协议要求的申报频率是一年一次,仅传递年末账户结余或总价值,和年度内已记入账户的交易进款年度总金额(包含交易卖出金额、股息等,并无分品类的明细,也不包括交易盈亏数据)。

这些都是粗线条数据,而非逐笔交易记录或盈亏明细。税务机关若要对投资者查税,仍需结合申报材料、银行流水等证据链综合判定。

也就是说,具体如何征税,投资者有与税务部门沟通的空间。

针对这个问题,财新那篇文章也有举例说明。

文内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坦言,在他所经手的个案中,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盈利情况与税务部门沟通,并提到:“如果说投资者上半年盈利,但下半年把盈利都亏进去了,但征税却只考虑盈利部分而无视亏本,甚至让投资者把本金都赔进去,那就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征税逻辑了。”

文内另一个案例是某客户多次买入腾讯的股票,也收到了税务部门自查的要求,但是该客户在股票交易中实际上并没有获得投资收益,经与深圳税务局沟通之后也无需补缴税款。

当下阶段,对于海外股票转让的收益计算,税收法规中部分细节尚待明确。实际操作中,鉴于各地税务机关执法可能存在区域性差异,笔者建议投资者先暂停焦虑,完全可以咨询税务师及与主管税局进一步沟通商讨。

​这里正好插播一句提醒,务必要冷静应对,一不小心可能中了电信诈骗的套路。

近期,大量投资者在社交平台上反馈收到假冒券商名义的短信,以“更新税务信息”为饵,诱导点击钓鱼链接。一旦中招,轻则账户密码被盗,重则股票被恶意抛售、资金遭洗劫一空。已有案例显示,单笔损失高达近百万元。

须知,税务机关绝不会要求通过短信链接进行补税,所有操作均需经官方网站、app等渠道以及面对面核实。

政策不是豺狼虎豹,合规底线终究守的是金融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守的是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与其听信谣言,浪费时间精力试图绕道美资券商,不如积极自查、梳理信息,然后争取协商机会,毕竟逃税行为一旦最终被发现,不仅面临追溯处罚,情节严重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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